本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如下:
1、投标人资格要求由原来的: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(含以上级)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(含以上级)资质条件。变更为: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(含以上级)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(含以上级)资质条件。
2、监理服务费报价计算由原来的:
2.2.1(1) 监理服务费报价下浮率得分计算
(20分) 优惠下浮率F值<60%无效标, 优惠下浮率F值≥60%得20分
变更为:
2.2.1(1) 监理服务费报价计算
(20分) 下浮率%得分: ≤40%得0分, 45%得 5分, 50%得10分, 55% 得15分, 60%得20分, >60% 废标
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事宜,由此给各位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。
特此通知!